两次跨越650公里的异地执行
2024-02-08 11:13:5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樊芳 | 作者: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谭洋)凌晨1时30分,零下1度,耀眼的警灯已划破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上空漆黑的夜色,在刺骨的冷风中踏上执行征途一场跨越650公里的异地执行,拉开了年前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。

因被执行人董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执行标的为125万余元。立案后,经调查,被执行人董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、房产及土地。执行法官多方努力,最终查询到被执行人董某在广州某工地有。执行法官立即赶往广州某工地,第一时间向项目负责人释明法律并详细了解工程款结算​等相关情况。被执行人董某当场承诺于2023年7月偿还两万元,待工程结算后归还剩余部分。

近半年时间过去了,被执行人董某未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款项。1月30日,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广州,将被执行人董某拘传至雨湖区人民法院。被执行人董某悔不当初,深刻检讨,向申请执行人刘某诚恳道歉,现场支付4.5万元,并写下年前再支付20万元的承诺书,广州某公司愿意为其债务进行担保。

​雨湖区人民法院加班加点开展年前集中执行,拘传31人,其中拘留11人,切实维护胜诉权益。下一步,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奔赴一线,善用强制措施,与当事人释法明理,和谐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,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和获得感。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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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马志军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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